下载街道地图是犯法的
今天在早报网上看到 “下载街道地图是犯法的,欠缺法律意识,多人遭出版商追讨版权费”.
由于许多商家在设立网页推销产品时,为了方便顾客找上门,在网页附上道路地图,结果当他们从 http://www.streetdirectory.com 下载地图时,却因不了解或没有意识到这已触犯版权法令。
跟据知识产权局Assistant Director General (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Division) Mr Wong Sheng Kwai 说有版权的资料在互联网上展示或储藏在伺服器(Web Servers)时,也被视为等同于在其他媒介体上展示的有版权资料。事实上,有版权资料在互联网上展示,并不意味着作者或版权者放弃版权,也不意味着没有经过版权拥有者批准,就能下载或翻版。因此,从下载互联网上的资料,是可能构成侵犯版权问题,除非下载的资料是基于所谓的“公平处理”(Fair dealing),才不构成侵犯版权。
所谓“公平处理”,指的是所下载的合理部分的资料是供研究或私人学习 、批评或评论、报道现有事项或司法的进行或专业咨询用途。
取自:新加坡联合早保网